国家发改委首次定义“可降解”
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》明确,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塑料餐具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、一次性塑料水杯和饮料杯、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。
为了消除公共机构的执行困惑,文件特别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说明,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(PE)、聚丙烯(PP)、聚苯乙烯(PS)、聚氯乙烯(PVC)、乙烯-醋酸乙烯(EVA)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。
反言之,可降解材料不能含有PE、PP、PS、PVC、EVA、PET。
再言之,含有PE、PP、PS、PVC、EVA、PET都是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。
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定义“可降解”,也是首次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何谓“不可降解”。
降解路线之争持续整整一年
国家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19日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80号文)成为各地制定、执行塑料污染治理规定的指引文件。